教育部和四总部近日下发《关于加强国防生军政训练和任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对国防生在校军政训练、基地化集中训练、当兵锻炼和任职培训等,作出了明确的具体规定。
《意见》强调,国防生军政训练和任职培训工作,要遵循普通高等教育规律和军事人才培养规律,积极推进普通高等教育和军事能力建设有机衔接,不断提高培训质
量和效益。要着力打牢献身国防的思想基础,确保广大国防生理想信念坚定、价值追求端正、思想道德纯洁;要突出岗位任职能力的培养提高,促进国防生尽快实现
由青年学生向合格军人、合格军官的转变;要紧密结合国防生实际,坚持遵循规律、循序渐进、强化养成,努力增强针对性有效性;要严格实行全程考核筛选,把军
政素质考核作为国防生评优和解约的重要依据,合理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,健全完善考核办法,军政素质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配部队。